合 作 协 议
甲方:
法定代表人:
乙方:
甲、乙双方本着平等、自愿 、合法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就有关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业务合作事宜,经协商一致,并签订本协议。
一、甲方的权利义务:
1、指导乙方从事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业务的开拓。
2、为乙方提供开展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业务所需资料。
3、指派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及时办理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业务。
4、出具收取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佣金(服务费)的票据。
二、乙方主要权利义务:
1、乙方负责促成第三人(委托方)委托甲方开展对下列资产进行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:
2、、协助甲方领取或送达有关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文书资料。
3、协助甲方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收取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佣金。
4、承担有关关系维护费用等。
三、关于司法鉴定(含评估、审计等)佣金(服务费)的分配:
因上述入围单位所委托的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标的,甲方所收取的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佣金中,其中50%作为乙方的相关费用与报酬;50%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。
三、其他事项:
1、甲方必须负责在有关规定范围内收取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佣金(服务费)。
2、每月7日前结算并分配上月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佣金(服务费)。
3、如有特殊情况,可协商变更上述资产评估、审计、鉴定等佣金(服务费)的分配比例等相关内容。
四、违约责任:
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,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;并违按约标的的20%承担违约责任。
五、协议生效: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六、协议备案: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持1份。
甲方: |
乙方:
|
协议签订时间: 年 月 日